按照市人社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许人社办函﹝2019﹞17号)文件规定,即: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适用对象为实现灵活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就业困难人员,以及离校1年内实现灵活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高校毕业生。
经基层人社所初审,区人社局复审,现将2023年第三季度符合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条件的马*华等47人拟发放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时间为2023年10月9日-10月13日,请予监督。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拟补贴人员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提出。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374-5139612
许昌市建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