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建安区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对拟享受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进行了审核,现将拟加分人员名单公示如下,公示期3天(2023年11月29日——12月1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加分条件或提供虚假证件、证明,均可取消其加分资格。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拨打电话0374-5137368。
附件:建安区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拟加分人员名单.xls
2023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