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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24年度建安区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的通知

【信息时间:2024-04-18 10:43   阅读次数:【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建安区各工伤参保单位、各工伤保险协议服务机构:

为方便参保人员因工伤就医,保证医疗机构高质量提供医疗服务,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河南省工伤保险条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伤医疗管理服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函〔2021〕170号)等有关规定,经各医院自愿申请、建安区人社部门综合考评后,研究确定许昌市中心医院等17家机构为2024年建安区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现予以公布。

附件:《2024年建安区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名单》


2024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