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民陪审员法》、《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河南省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建安区司法局会同建安区人民法院、建安区公安局组织开展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采取随机抽选为主,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为辅的方式,经征求意见、资格审查等法定程序确定拟任命人民陪审员名单,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4年7月8日至2024年7月12日。
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如发现公示人员不符合担任人民陪审员条件,及时向建安区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邮寄地址:建安区法治督查依法治理股
受理电话:0374-5134165
建安区司法局
建安区人民法院
建安区公安局
2024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