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关于印发《河南省医疗保障新增定点医药机构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豫医保中心【2022】32号)之规定,经许昌市建安区医疗保障局定点医药机构评估委员会成员审核资料,实地评估,现将符合申请许昌市建安区医疗保险定点的15家医药机构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许昌市建安区医疗保险中心反映。
公示时间:从2024年9月24日起至2024年9月30日止
联系地址:许昌市建安区兴业大厦8楼医疗保险中心
联系方式:0374-5116600 电子邮箱xx79153@126.com
许昌市建安区医疗保险中心
2024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