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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确定建安区医药机构定点单位的公示

【信息时间:2024-09-24 14:14   阅读次数:【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根据河南省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关于印发《河南省医疗保障新增定点医药机构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豫医保中心【2022】32号)之规定,经许昌市建安区医疗保障局定点医药机构评估委员会成员审核资料,实地评估,现将符合申请许昌市建安区医疗保险定点的15家医药机构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许昌市建安区医疗保险中心反映。

公示时间:从2024年9月24日起至2024年9月30日止

联系地址:许昌市建安区兴业大厦8楼医疗保险中心

联系方式:0374-5116600    电子邮箱xx79153@126.com

 公示对象:陈曹乡卫生院、邓庄乡卫生院、洁白口腔门诊部、牙健康口腔门诊部、钟亚茹口腔门诊、灵井镇中心卫生院、许昌鑫源医院东院区门诊部、苏桥镇中心卫生院、建安区河街乡卫生院、建安区榆林乡中心卫生院、建安区桂村乡卫生院、建安区艾庄回族乡卫生院、许昌市建安区许由街道办事处翡翠社区卫生服务站、许昌市建安区许由街道办事处兰亭社区卫生服务站、许昌市建安区康润大药房。       

 


许昌市建安区医疗保险中心

2024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