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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向社会公布建安区区本级“四张清单”(第一批)的公告

【信息时间:2024-12-25 16:49   阅读次数:【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要求,为更好落实许昌市推行包容审慎“四张清单”(不予处罚事项清单、从轻处罚事项清单、减轻处罚事项清单、不予实施行政强制事项清单)制度相关要求,现将区直有关部门编制完成的“四张清单”(第一批)向社会公布。

下一步,各相关部门要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推行包容审慎执法,持续建设市场化、法治化一流营商环境,助力全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附件:

1、许昌市建安区城市管理局“四张清单”.pdf

2、许昌市建安区农业农村局“四张清单”.pdf

3、许昌市建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四张清单”.pdf

4、许昌市建安区水利局“四张清单”.pdf

5、许昌市生态环境局建安分局“四张清单”.pdf



 

许昌市建安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