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要求,为更好落实许昌市推行包容审慎“四张清单”(不予处罚事项清单、从轻处罚事项清单、减轻处罚事项清单、不予实施行政强制事项清单)制度相关要求,现将区直有关部门编制完成的“四张清单”(第一批)向社会公布。
下一步,各相关部门要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推行包容审慎执法,持续建设市场化、法治化一流营商环境,助力全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附件:
1、许昌市建安区城市管理局“四张清单”.pdf
2、许昌市建安区农业农村局“四张清单”.pdf
3、许昌市建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四张清单”.pdf
4、许昌市建安区水利局“四张清单”.pdf
5、许昌市生态环境局建安分局“四张清单”.pdf
许昌市建安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