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扩大传承人群体,加强传承人队伍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河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等有关规定,区文广旅局开展了第七批区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遴选推荐工作,经传承人申请、项目保护单位遴选推荐,专家审核等程序。拟定了第七批区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名单,现将拟推荐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5年3月25日至4月13日。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名单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向许昌市建安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非物质文化遗产办公室提出意见。
特此公告。
受理单位:建安区文广旅局非遗办
地址:建安区文化中心三楼N322
电话:0374-5115095
附件:
第七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建议名单.docx
2025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