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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安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关于第七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评审结果的公示

【信息时间:2025-03-25 14:43   阅读次数:【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为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扩大传承人群体,加强传承人队伍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河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等有关规定,区文广旅局开展了第七批区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遴选推荐工作,经传承人申请、项目保护单位遴选推荐,专家审核等程序。拟定了第七批区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名单,现将拟推荐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5年3月25日至4月13日。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名单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向许昌市建安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非物质文化遗产办公室提出意见。

特此公告。

受理单位:建安区文广旅局非遗办    

地址:建安区文化中心三楼N322    

电话:0374-5115095    

附件:第七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建议名单.docx


2025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