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履行财政部门会计监督职责,做好2026年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河南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市县财政部门开展2026年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豫财监〔2026〕58号)要求,区财政部门决定组织开展2026年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检查对象:许昌市建安区场监督管理局、许昌市建安区生态环境服务中心、许昌启兰产业园区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二、检查范围:2025年度会计信息质量,必要时可追溯到以前年度、可延伸检查二级机构及相关单位。
三、检查时间:2026年7—8月。
四、检查内容:主要核查账务核算、财务收支、内控执行、票据凭证、税费缴纳等情况。
2026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