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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安区政府新闻办召开2018年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新闻发布会

【信息时间:2018-10-26 14:48   阅读次数:【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10月26日上午,建安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建安区人社局党组书记、局长高卫民通报建安区2018年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情况及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调整情况,对新闻媒体记者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详细解答。

 

建安区人社局党组书记、局长高卫民

 

2018年,建安区人社局坚持“关注民生、重视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的改革思路,围绕“巩固、提高、再提高”的主基调,以全面建成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养老保障体系为目标,不断创新工作思路,着力完善政策措施,强化基础管理,提升服务能力,推动了全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持续健康发展。截至2018年9月底,全区参保人员48万余人,当年累计发放养老金1.4亿元,社会化发放率100%。目前全区60周岁以上符合参保登记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享受养老保险待遇5275人,发放养老金484.8万元,其中60岁以上烈士遗属、领证的独生子女和双女户父母共455人在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基础上,政府又为其增发共计16万元特殊补贴。

党的十九大要求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按照上级指示精神,从2018年1月1日起,建安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在原来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再增加18元,提高后的最低标准为每人每月100元。同时根据省市部署,从2018年起全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最低缴费档次统一由100元提高至200元。调整后,建安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每人每年的缴费档次从200元到5000元共15个缴费档次,政府补贴部分随着缴费档次的提高依次递增。

建安区人社局认真贯彻落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精准扶贫政策,扎实做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扶贫工作,主动加实责任,强化落实,完善台账,织密扎牢社会保障“安全网”,全力推进社会保险扶贫工作,助力全区精准脱贫工作。今年来,建安区对建档立卡未标注脱贫的贫困人口、低保对象、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保留每人每年100元的最低缴费档次并且由区财政给予代缴,同时,政府仍然给予每人每年不低于30元的缴费补贴。据统计,2018年,全区共有5907名贫困人口获得政府代缴,在行业扶贫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下一步,建安区将进一步加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宣传,积极引导参保居民选择更高档次缴费,增加个人账户积累,逐步提高养老保障水平,促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切实增强建安区城乡居民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现场记者提问

发布会上,围绕哪些人员可以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居民领取养老金待遇的条件是什么等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建安区电视台记者

记者提问1:哪些人员可以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建安区人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蔡林涛

<!--[if !supportLists]-->1、<!--[endif]-->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2、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的筹资方式是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相结合。3、城乡居民可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也可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但同一年度内不得重复缴纳养老保险费。

 

许昌人民广播电台记者

记者提问2: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居民,领取养老金待遇的条件是什么?

建安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局长李爽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之日起(2010年11月)已年满60周岁的可以不用缴费,直接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当时年满45周岁以上的应逐年缴费,也允许向前补缴但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补缴不享受政府补贴;当时未满45周岁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得少于15年,中断年限可以补缴,补缴不享受政府补贴。

 

许昌融媒记者

记者提问3:参保人在缴纳保费期间因某种原因中断的保费,可以补缴吗?如何办理一次性补缴?

建安区人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蔡林涛

可以补缴,参保人员到所在乡镇人社所查询欠费年度后,乡(镇)人社所经办人员为其打印补缴单据后,由参保人携带补缴单据单到地税窗口补缴所欠保费。但不再享受省、市两级财政的缴费补贴。

 

河南经济报记者

记者提问4:城乡居民参保缴费到60周岁后领取的养老金如何计算?

建安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局长李爽

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合计构成:1、自2018年1月1日起,建安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月82元调整为每人每月100元。2、每月领取养老金标准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包含个人缴费、政府补贴、银行利息)÷139,计算得出个人帐户养老金,加上基础养老金,所得的总金额为每月应领取的养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