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建安区关于省委省政府第二环保督察组交办问题调查处理情况的通报(第5批)
一、受理编号:许昌D20181115004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建安区107国道超限站(石庄)北200米路东300米处有一个碎石厂,白天不生产,下午19:30至次日8:00生产,生产中粉尘、噪音污染。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群众反映情况属实。该碎石厂位于南石庄村村北,院内曾有1台移动式碎石机,违法进行碎石生产,建安区在11月14日巡查时发现该违法行为。
处理处罚情况:目前,厂区内碎石设备已全部运走,厂院内的原料和石子已清理到位。
问责情况:无。
二、受理编号:许昌D20181115019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建安区灵井镇员庄村、韦庄村、姚庄村丁字路口系土路,道路扬尘严重,建议修路或洒水降尘。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群众反映情况属实。灵井镇员庄村、韦庄村、姚庄村丁字路口确实是土路,未硬化,有车辆通过时会产生扬尘。
处理处罚情况:灵井镇自11月16日起已安排洒水车辆,对该路段实施洒水降尘,确保该路段不产生扬尘。
问责情况: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