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安区审计局审计结果公告
2018年第 1 号
2017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
财政收支情况结果
建安区审计局自2018年4月16日至7月20日,对区财政局2017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
(一)财政公共预算收支情况
区财政提供的决算草案及其他资料反映 ,区一届人大一次会议批准的2017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为144100万元,实际完成161718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12.2%,增长23.5%。其中:税收收入104593万元,为预算的102.4%,同比增长12.7%,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4.7%;非税收入57125万元,为预算的136%,同比增长49.7%。2017年上级补助收入198474万元,债券转贷收入2014万元,调入资金68564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2369万元,当年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总计453139万元。
区一届人大一次会议批准的2017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262479万元,执行中由于上级补助、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调入资金等因素,支出实际完成372467万元,增长23.5%。2017年上解上级支出33118万元,债券还本支出2014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5540万元,当年公共财政预算支出总计453139万元,年末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5540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收支情况
区财政提供的决算草案及其他资料反映 ,区一届人大一次会议批准的2017年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为89320万元,实际完成173767万元,为预算的194.54%,同比增长209.2%,2017年基金补助收入1561万元, 债券转贷收入37400万元,调入资金2299万元,当年政府性基金总收入215027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为90124万元,实际完成146299万元,为预算的162.33%,同比增长170.7%,2017年上解支出394万元,调出资金68334万元,基金总支出215027万元,年终滚存结余为零。
(三)社会保险基金收支情况
区一届人大一次会议批准的2017年社保基金收入预算为70010万元,实际完成67886万元,为预算的97%。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预算收入为49675万元,实际完成49148万元,为预算的98.9%;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预算收入为20335万元,实际完成18738万元,为预算的92.1%。
区一届人大一次会议批准的2017年社保基金支出预算为62091万元,实际完成65312万元,为预算的125.2%。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预算支出为46181万元,实际完成50017万元,为预算的108.3%;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预算支出为15910万元,实际完成15295万元,为预算的96.1%。当年收支结余2574万元,年末滚存结余58875万元。
(四)政府采购资金收支情况
2017年,建安区政府采购办共完成包括货物、工程、服务三大类的政府采购980次,采购计划108045.5万元,实际支付采购资金93377.78万元,节约财政开支14667.72万元,综合节约率13.58%。
(五)财政投资评审运行情况
2017年,建安区财政局投资评审中心委托中介机构进行预结算评审项目889个,其中预算评审646个、结算评审243个,评审资金312079.67万元,审定金额280035.05万元,审减金额32005.62万元,审减率10.26%。
(六)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2017年,建安区新增债券37400万元,置换债券2014万元,新增债券主要用于交通基础设施、市政建设、土地储备、扶贫等公益性项目支出,置换债券主要用于偿还到期债务。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财政预算执行的会计处理方法基本符合《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的规定,所提供的相关会计信息与实际的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状况基本相符,财政收支基本真实反映了我区2017年度地方经济发展状况。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预算约束力不强,临时追加预算规模较大。
2.年初预算编报不够细化,财政代编支出预算占比较大。
3.预算执行进度较慢,应付国库集中支付结余规模大。
4.收入未及时上缴国库。
5.非税收入违规退库。
6.违规出借财政资金,清理收回不及时。
7.专项资金未及时拨付使用。
8.财政往来款清理压缩不到位。
9.未收回到期贷款余额连年结转。
10.无年初预算拨款或超年初预算拨款。
四、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机关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预算约束力不强,临时追加预算规模较大问题,要求财政部门采取纠正措施,严格执行预算法规定,建立体系完整、内容全面、运转高效的预算编制机制,从严控制临时预算支出;对年初预算编报不够细化,财政代编支出预算占比较大问题,要求财政部门采取纠正措施,财政部门应严格执行预算法等法规规定,规范年初预算编报,严格控制代编预算事项,细化预算编制;对年初预算编报不够完整问题,要求财政部门采取纠正措施,建立健全预算编制制度,规范预算编制程序,进一步提高本级预算编报的完整性准确性;对收入未及时上缴国库问题,要求财政部门限期将应缴未缴预算收入上缴国库,确保财政收入的真实、完整、准确;对非税收入违规退库问题,要求财政部门限期将退库收入上缴国库,确保财政收入的真实、完整、准确;对专项资金未及时拨付使用问题,要求财政部门采取纠正措施,严格按照文件规定,及时足额拨付专项资金,避免滞留闲置影响资金发挥效益。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建安区审计局建议:(一)加强预算管理,强化预算约束。财政部门应当进一步加强本级预算的编制和管理,增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完整性和准确性,提高预算资金分配到位率,强化预算约束刚性,努力提高预算执行质量,提高预算执行的均衡性。(二)进一步抓好财政存量资金收回使用工作,建立健全财政存量资金与预算安排统筹结合机制,严格执行结余结转资金的清理回收制度,提高财政资金整合和统筹使用力度;加大财政往来资金清理力度,分类核定,区分情况,对外借出资金及款项依法催收,减少损失浪费,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三)加强预算收支监管,进一步规范预算收支行为。财政征收部门应依法依规将征收、管理的预算收入及时、足额缴入国库,保证财政收入的真实合法和完整,杜绝调节财政收入行为,严格按照预算安排支出,如实反映财政支出,保证财政支出和财政结余的真实性、合规性。(四)建立科学的财政收入目标考核体系,做实财政收入,努力提高地方财政收入质量。切实增强可用财力的观念,将财政收入的增长与可用财力的增加有机统一起来,坚决贯彻依法征收、应收尽收原则,从本地财源实际出发,科学合理确定财政收入目标任务,促进财政收入平稳、持续、健康增长。(五)财政部门应持续加强自身机关事务管理,规范财务管理,加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推进速度,强化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各项财务手续,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努力建设节约型机关。
五、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目前,对收入未及时上缴国库、非税收入违规退库、违规出借财政资金,清理收回不及时问题,区财政局已上缴入库、重新办理入库和清收以前年度借出款项10287万元。其他问题正在整改。具体整改结果由区财政局向社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