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安区审计局审计结果公告
2018年第 2 号
2017年度税收征收计划执行
及其他财务收支结果
建安区审计局自2018年4月18日至5月17日,对区地税局2017年度税收征收计划执行及其他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
建安区地方税务局是我区专司地方税款征收管理服务工作的行政执法单位,在人员编制、机构设置和经费开支等方面由省、市地方税务局垂直领导,受本系统及地方政府管理监督,内设办公室、计财科、人教科、税政法制科、监察室5个职能科室,下设稽查局、纳税服务分局、风险管理分局、两税所、发票所、第一至第七税务分局等12个基层征管单位,经费来源主要是上级拨入和地方各级政府补助收入。财务核算分为税收征收核算和经费核算。2017年末共有正式在职干部职工88人,退休11人。
二、审计评价意见
从总的审计情况看,区地税局税收计划执行及其他财务收支管理情况良好,会计处理、财务管理基本符合《税收会计制度》、《河南省地方税务局系统行政单位财务管理办法》的规定,所提供的相关会计信息与实际的税收计划执行和其他财务收支情况基本相符。但通过审计也发现税收计划执行和其他财务收支管理方面存在一些需认真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应征未征土地增值税。
2.应征未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3.土地增值税清算不及时。
四、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机关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应征未征土地增值税问题,要求区地税局采取纠正措施,限期补征应当征收的税款,确保税款依法及时入库;对应征未征城镇土地使用税问题,要求区地税局采取纠正措施,限期补征应当征收的税款,确保税款依法及时入库;对土地增值税清算不及时问题,要求区地税局采取纠正措施,组织开展全区范围内土地增值税预征和集中清查清算工作,突出依法治税,加强土地增值税征管。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建安区审计局建议:(一)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依托征管信息系统和财税库银横向联网运行模式,进一步规范税收征管行为,规范办税流程,坚持依法征税,推动现代税收管理观念。(二)积极与国税、财政、国土、房管、工商、公安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加强协调合作,不断完善协税护税联席会议制度和税源监控体系,建立多部门涉税信息共享平台,加强重点项目、重点税源管理,确保地税收入稳定增长。(三)进一步加强土地增值税征管,加大土地增值税清算审核检查力度。紧紧围绕组织收入中心工作,突出依法治税,在不断提升纳税人清算责任意识的同时,组织开展全区范围内土地增值税集中清算工作,把土地增值税清算纳入常态化管理。
五、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目前,对应征未征土地增值税、应征未征城镇土地使用税问题,区地税局已追缴入库。其他问题正在整改。具体整改结果由区地税局向社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