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建安区审计局审计结果公告
2019年第4号
建安区原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建安区审计局自2019年6月24日至2019年9月28日,对建安区原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201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
2019年1月机构改革建安区原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原科学技术局、原商务局合并为建安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此次审计是对原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201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
原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是行政单位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责是检测分析全区工业运行态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警和信息引导,指导相关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区制造业服务化、平台化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提出全区工业、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省、市对口部门及本区用于工业和信息化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的意见;组织实施国家、省、市高技术产业中涉及生物医药、新材料等的规划、政策和标准;承担全区振兴装备制造业组织协调的责任,组织拟订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规划;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农业、信息化的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的相关规定;负责全区中小企业发展的宏观指导,拟订并组织实施中小企业发展中长期规划;统筹推进全区信息化工作,组织制定相关规定并协调信息化建设中重大问题;承担相关信息安全管理的责任,负责协调维护全区信息安全和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等工作。内设办公室、规划和产业政策股、工业经济运行办公室、消费品工业股(食品工业办)、中小企业服务办公室(区企业服务办公室)、原材料与节能利用股、企业改革和信访股、区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区智慧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科技与装备工业股9个内设机构。截止2018年12月底,原工业和信息委会在职人员行政22人、事业7人、志愿兵7人,退休57人。
二、审计评价意见
本次审计,建安区审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及国家有关财经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按照国家审计基本准则的要求实施了审计。此次审计的范围包括原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2018年的预算执行及经费拨付、管理、使用情况。审计组认真进行了审前调查,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审计实施方案,重点审计了原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2018年的报表、账簿、凭证等有关会计资料,审核了经费管理、使用情况的真实性。在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的配合下,顺利完成了审计任务,已按期完成了审计实施方案所确定的审计目标。
审计结果表明:原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提供的2018年度会计账本、凭证及有关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单位的财务收支和资金管理情况;财务收支基本符合财经法规的规定;与财务收支相关的内控制度基本健全,但仍存在会计手续不完善等问题,应引起单位相关领导重视,予以认真整改和纠正。
三、审计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会计手续不完善
(二)未使用公务卡结算
(三)记账凭证与原始凭证不符
(四)应交税金长期挂账
(五)超预算支出
(六)无预算列支出国费
(七)未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
四、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建安区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对会计手续不完善,未使用公务卡结算,记账凭证与原始凭证不符,应交税金长期挂账,超预算支出,无预算列支出国费,未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问题,要求积极整改。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许昌市建安区审计局建议: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规定加强财务管理,认真落实国家规定和上级有关部门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完善相关会计手续;有计划合理安排资金,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严格执行预算单位公务卡结算制度,减少公务支出中现金的提取和使用;健全网络和信息安全内部管理制度,确保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网络安全。
五、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目前,以上问题正在整改。具体整改结果由建安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向社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