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建安区审计局审计结果公告
2019年第 11号
建安区原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201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
审计结果
许昌市建安区审计局自2019年6月26日至2019年12月16日,对许昌市建安区原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以下简称区住建局)201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
区住建局是建安区政府的组成部门,区财政一级预算单位,是全区城乡规划和建设的行政主管部门。住建局下设9个内设机构、9个二级事业单位,2018年底行政编制26人,事业编制199人。
区住建局2018年资产总计1209709423.4元,负债总计114152289.32元,净资产总计1095557134.08元。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区住建局提供的会计资料和其他证明材料真实地反映了单位的预算执行及财务收支情况,预算执行及财务收支行为较好地遵守了《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有关财经法规,但还存在往来款长期挂账未清理、违规发放补助、会计基础薄弱等问题,应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纠正和改进。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接受资金保函的同时仍收缴反担保保证金
(二)往来款长期挂账未清理
(三)会计基础薄弱
(四)会计手续不完善
四、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机关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对接受资金保函的同时仍收缴反担保保证金问题,要求区住建局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政策,切实减轻企业负担,退还反担保保证金;对往来款长期挂账未清理问题,要求区住建局对账龄超过两年及两年以上的往来款进行清理,对其中的坏账、呆账进行处理;对会计基础薄弱问题,要求区住建局在今后的工作中要严格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进行登记、核算;对会计手续不完善问题,要求区住建局在以后的费用支出中严把审核关,对手续不完善的支出票据不予受理。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许昌市建安区审计局建议:(一)加强财务管理,建立健全财务制度,规范单位财务行为,合理安排支出,强化内部控制和监督,厉行节约,压缩费用开支,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二)加强会计基础工作,重视会计基础工作的规范化管理,规范支出行为,加强对会计人员专业知识培训,增强会计人员责任意识,切实提高会计人员政策水平和业务技术水平。(三)加强对财政往来款项的管理,对往来款项及时处理,避免长期挂账。
五、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目前,以上问题正在整改,具体整改结果由区住建局向社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