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建安区审计局审计结果公告
2019年第 10 号
2018年度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及
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建安区审计局自2019年6月11日至8月23日,对区财政局2018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
(一)财政公共预算收支情况
2018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16239万元,为年度预算的139.78%,其中:税收收入80515万元,非税收入135724万元。当年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总计552444万元;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437061万元,增长17.3%,当年公共财政预算支出总计552444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收支情况
2018年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212687万元,为预算的173.17%,当年政府性基金总收入258779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216967万元,为预算的175.66%,当年基金总支出258779万元。
(三)社会保险基金收支情况
2018年社保基金收入完成80824万元,为预算的107.9%;社保基金支出完成73747万元,为预算的107%。当年收支结余7077万元,年末滚存结余65952万元。
(四)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按照预算法规定,从2015 年起,国家对地方政府债务实行限额管理,即年度政府债务余额不得突破批准的限额。省财政厅核定我区2018 年政府债务限额24.8亿元(一般债务8.6亿元,专项债务16.2亿元)。截至2018年底,全区政府债务余额22.1亿元(一般债务6.5亿元,专项债务15.6 亿元),我区政府债务余额均未超出省财政厅核定的限额。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财政预算执行的会计处理方法基本符合《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的规定,所提供的相关会计信息与实际的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状况基本相符,财政收支基本真实反映了我区2018年度地方经济发展状况。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预算编制不够细化,财政代编支出预算规模较大
2.预算约束力不强,追加预算规模较大
3.年末支出结转比重较大,支出预算执行率不高
4.预算执行进度较慢,年终财政指标大量结转,应付国库集中支付结余规模大
5.收入未及时上缴国库
6.收入结构不合理,非税收入比重过大
7.项目进展缓慢,预算资金利用效率不高
8.财政往来款清理压缩不到位
9.未收回到期贷款余额过大
10.材料长期挂账
四、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机关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预算编制不够细化,财政代编支出预算规模较大问题,要求财政部门采取纠正措施,严格执行《预算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规范年初预算编报,严格控制代编预算事项,细化预算编制;对预算约束力不强,追加预算规模较大问题,要求财政部门采取纠正措施,严格执行预算法规定,建立体系完整、内容全面、运转高效的预算编制机制,从严控制临时预算支出;对年末支出结转比重较大,支出预算执行率不高问题,要求财政部门要强化预算执行力,加强支出进度执行分析,加大对各部门、单位支出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分类采取措施加快支出进度;对预算执行进度较慢,年终财政指标大量结转问题,要求财政部门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细化项目支出预算,做好项目资金使用计划,力促财政资金落实到具体项目。对年初已批复部门预算要进行日常监督,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减少资金滞留。同时,加强对权责发生制列支资金消化情况的监测和统计工作,定期敦促预算单位加快上年度权责发生制列支资金的消化进度;对收入未及时上缴国库问题,要求财政部门限期将应缴未缴预算收入上缴国库,确保财政收入的真实、完整、准确;对项目进展缓慢,预算资金利用效率不高问题,要求财政部门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强预算支出进度的督导,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采取措施,加快项目进度,及时拨付资金,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效益;对未收回到期贷款余额过大问题,要求财务开发公司采取纠正措施,根据贷款单位实际情况、贷款形成年度对县贷款账户进行分类,采取积极措施清收贷款,严格贷款清收责任落实,严格依法清收、灵活清收,减少、降低不良贷款的形成。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建安区审计局建议:(一)加强预算管理,强化预算约束。财政部门应当进一步加强本级预算的编制和管理,增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完整性和准确性,提高预算资金分配到位率,强化预算约束刚性,努力提高预算执行质量,提高预算执行的均衡性。(二)加强预算收支监管,进一步规范预算收支行为。财政征收部门应依法依规将征收、管理的预算收入及时、足额缴入国库,保证财政收入的真实合法和完整,严格按照预算安排支出,如实反映财政支出,保证财政支出和财政结余的真实性、合规性。(三)要加强资金监管,认真分析项目实施推进缓慢原因,加快项目推进和预算执行进度,进一步优化预算执行流程,提高预算执行效率。对专项资金的使用进行跟踪检查,管好用好专项资金,不断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完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防止专项资金挤占挪用、沉淀滞留现象发生,保证各项资金充分发挥更大的效益。(四)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整合和统筹使用力度,加大财政往来资金清理力度,分类核定,区分情况,将对外借出资金款项及贷款依法催收,督促履行还款责任,减少损失浪费,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五、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目前,对收入未及时上缴国库、违规出借财政资金,清理收回不及时等问题,区财政局已上缴入库、陆续清收以前年度借出款项、积极消化以前年度结余。其他问题正积极制定整改措施,建章立制陆续整改中。具体整改结果由区财政局向社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