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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建安区审计局审计结果公告2020年第10号

【信息时间:2020-12-29 15:08   阅读次数:【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许昌市建安区审计局审计结果公告

2020年第10号 

灵井镇人民政府2019年度财政决算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建安区审计局自2020年8月6日至2020年12月9日,对灵井镇人民政府2019年度财政决算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

灵井镇位于许昌市建安区西部,全镇总面积67平方公里,其中耕地面积约68000亩,人口68000人,辖29个行政村89个自然村, 223个村民小组。灵井镇人民政府设有4个中心(农业中心、村镇中心、计划生育中心、文化服务中心)、3个办公室(党政办、经济社会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3大垂直所站(财税所、司法所、劳动保障所),2019年底在职人员66人。

灵井镇人民政府2019年年底资产合计16539214.99元,负债11271856.98元,净资产5267358.01元。2019年年初结余5801203.83元,当年收入24229626.55元,当年支出24763402.6元,累计盈余5267427.78元。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灵井镇人民政府提供的会计资料和其他证明材料基本反映了其财政决算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的情况,会计处理基本遵守了相关的会计制度和财务规则的规定,但在预算执行、费用支出方面还存在相关问题,应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纠正和改进。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超预算列支费用。

(二)决算报表与财务报表不符。

(三)白条列支费用。

(四)零星工程无竣工验收手续。

四、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机关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对超预算列支费用的问题,灵井镇人民政府应加强预算管理,按照批复的额度和开支范围执行;对决算报表与财务报表不符的问题,应加强决算编制,做到真实、准确、完整;对于白条列支费用的问题,应采取整改措施,补充发票;对零星工程无竣工验收手续的问题,应采取纠正措施,完善竣工验收手续。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建安区审计局建议:加强预算管理。在预算编制过程中单位内部各部门间应充分沟通协调,做到预算编制科学合理;预算执行应当按照批复的额度和开支范围执行,决算编报应做到真实、完整、准确、及时。加强票据的审核力度,对不合规票据不予入账。加强内控制度的管理,细化费用支出的审批手续,确保制度落到实处。

五、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目前,以上问题灵井镇人民政府正在落实整改。具体整改结果由灵井镇人民政府向社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