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安区审计局审计结果公告
2020年第1号
2019年度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结果
建安区审计局自2020年5月23日至7月27日,对建安区财政局2019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
(一)财政公共预算收支情况。
2019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36677万元,为年度预算的100.9%,其中:税收收入89272.38万元,非税收入147404.94万元。当年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总计589301万元;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519175万元,增长18.8%,当年公共财政预算支出总计589301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收支情况。
2019年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37800万元,为预算的20.88%,当年政府性基金总收入126200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112891万元,为预算的52.41%,当年基金总支出126200万元。
(三)社会保险基金收支情况。
2019年社保基金收入完成93856.63万元,为预算的108.04%;社保基金支出完成80498.7万元,为预算的107%。当年收支结余13357.93万元,年末滚存结余79310.14万元。
(四)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按照预算法规定,从2015 年起,国家对地方政府债务实行限额管理,即年度政府债务余额不得突破批准的限额。省财政厅核定我区2019年政府债务限额314864万元(一般债务97764万元,专项债务217100万元)。
截至2019年底,全区政府债务余额277148万元(一般债务77029万元,专项债务200119万元),我区政府债务余额均未超出省财政厅核定的限额。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财政预算执行的会计处理方法基本符合《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的规定,所提供的相关会计信息与实际的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状况基本相符,财政收支基本真实反映了建安区2019年度地方经济发展状况。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预算编制不够细化,财政部门代编支出预算规模较大。
2.预算约束力不强,追加预算规模较大。
3.预算支出进度不均衡。
4.年末支出结转比重较大,支出预算执行率不高。
5.预算执行进度较慢,部门预算结余规模大。
6.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待查资金未及时清理。
7.财政收入质量有待提高。
8.本级财政出借资金年末余额仍然较大。
9.项目进展缓慢,资金实际拨付率低,预算资金绩效不高。
10.材料长期挂账。
四、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机关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下达审计决定书。对预算编制不够细化,财政部门代编支出预算规模较大问题,要求财政部门采取纠正措施,强化预算编制管理,规范年初预算编报,严格控制代编预算事项,提高预算的精细化、科学化水平;对预算约束力不强,追加预算规模较大问题,要求财政部门采取纠正措施,严格执行预算法规定,建立体系完整、内容全面、运转高效的预算编制机制,从严控制临时预算支出;对预算支出进度不均衡问题,要求财政部门采取纠正措施,强化预算收入管理,积极协调各征收部门做好各项财政收入的征管入库工作,及时下达用款额度,加快支出预算进度,增强财政支出的均衡性,做到科学均衡支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对年末支出结转比重较大,支出预算执行率不高问题,要求财政部门采取纠正措施,强化预算执行力,加强支出进度执行分析,加大对各部门、单位支出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分类采取措施加快支出进度;对预算执行进度较慢,部门预算结余规模大问题,要求财政部门采取纠正措施,进一步细化项目支出预算,做好项目资金使用计划,力促财政资金落实到具体项目。对年初已批复部门预算要进行日常监督,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减少资金滞留。同时,加强对权责发生制列支资金消化情况的监测和统计工作,定期敦促预算单位加快上年度权责发生制列支资金的消化进度;对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待查资金未及时清理问题,要求财政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查明待查资金形成原因,降低待查资金规模,确保非税收入及时上缴入库;对财政收入质量有待提高问题,要求财政部门采取有效措施,规范组织预算收入行为,正确评价财政收入质量,优化收入结构;对本级财政出借资金年末余额仍然较大问题,要求财政部门采取纠正措施,规范借款收缴程序,控制新增对外借款,采取切实可行措施,抓紧全面清理已经发生的对外借款,确保财政资金安全高效运转;对项目进展缓慢,资金实际拨付率低,预算资金绩效不高问题,要求财政部门采取纠正措施,切实加强对上述项目资金的管理工作,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督促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加强资金调度,加快资金拨付,促进发挥和提高财政资金绩效;对材料长期挂账问题,要求财政局所属财务开发公司采取纠正措施,区财政部门应及时督促财务开发公司积极对抵债资产进行清理盘点,及时处置,调整有关账项,避免长期挂账,确保资产账实相符。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建安区审计局建议:(一)加强预算管理,强化预算约束。财政部门应当进一步加强本级预算的编制和管理,增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完整性和准确性,提高预算资金分配到位率,强化预算约束刚性,努力提高预算执行质量,提高预算执行的均衡性。(二)加强预算收支监管,进一步规范预算收支行为。财政征收部门应依法依规将征收、管理的预算收入及时、足额缴入国库,保证财政收入的真实合法和完整,严格按照预算安排支出,如实反映财政支出,保证财政支出和财政结余的真实性、合规性。(三)要加强资金监管,认真分析项目实施推进缓慢原因,加快项目推进和预算执行进度,进一步优化预算执行流程,提高预算执行效率。对专项资金的使用进行跟踪检查,管好用好专项资金,不断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完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防止专项资金挤占挪用、沉淀滞留现象发生,保证各项资金充分发挥更大的效益。(四)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整合和统筹使用力度,加大存量资金清缴力度,分类核定,区分情况,将对外借出资金款项及贷款依法催收,督促履行还款责任,减少损失浪费,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五、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目前,对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待查资金未及时清理、违规出借财政资金、预算执行进度较慢,部门预算结余规模大等问题,区财政局已采取措施清理汇缴结算户待查资金,将2017年及以前年度待查资金上缴入库,陆续清收以前年度借出款项、积极消化以前年度结余。其他问题正积极制定整改措施,建章立制陆续整改中。具体整改结果由建安区财政局向社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