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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建安区审计局审计结果公告2023年第7号

【信息时间:2023-11-29 11:03   阅读次数:【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许昌市建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结果

 建安区审计局自2023年4月28日至7月18日,对建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

建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内设办公室、行政审批与政策法规股等6个股室。下设二级机构7个。截止2022年底在职人员147人。

2022年底建安区住建局账面反映资产2232596125.54元,负债30193954.32元,净资产2202402171.22元。收入合计1326196731.51元,支出合计1242186104.94元,本期盈余84010626.57元。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建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财政财务收支基本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财政财务收支基本反映了当年的经济发展状况和结果;与财政财务收支相关的内控制度基本健全;但还存在年初预算安排与年终决算数差异较大、决算报表编制不准确等问题。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年初预算安排与年终决算数差异较大

(二)决算报表编制不准确

(三)往来款项长期挂账                           

(四)原始凭证缺失

(五)会计手续不完善

(六)会计核算不规范

(七)内部审计监督制度不健全、工作开展不到位

(八)保障性住房未纳入固定资产系统管理

四、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机关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对年初预算安排与年终决算数差异较大,决算报表编制不准确,往来款项长期挂账,原始凭证缺失,会计手续不完善,会计核算不规范,内部审计监督制度不健全、工作开展不到位,保障性住房未纳入固定资产系统管理问题要求进一步做细、做实、做准预算;加强部门决算管理,确保决算报表编制的真实完整性;往来款项及时进行清理,不得长期挂账;加强财务管理,及时完善会计凭证,调整补充相关账项;建立健全内部审计管理机制。

针对审计发现问题,建安区审计局建议: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务收支行为,依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有关规定,如实反映财务收支情况,保证财务收支和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按照相关规定,加强往来款项的管理,严格控制规模,并及时进行清理。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和内部审计管理机制,切实做到制度管人,责任到人。

五、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目前,建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会计手续已经完善、相关账项已作调整,其他问题正在整改。具体整改结果由建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向社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