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建安区审计局自2023年4月10日至7月14日,对建安区财政局2022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
(一)财政公共预算收支情况
2022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73610万元,其中:税收收入完成150769万元,非税收入完成122841万元。当年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总计551872万元。
2022年经区人大批准的一般公共支出预算为499739万元,执行中,加上转移支付、结算补助、调入资金及新增地方政府债券等,支出预算调整为455263万元,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551762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收支情况
2022年,区人大批准的全区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52300万元,实际完成12989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全年总计471303万元。
2022年,区人大批准的基金支出预算为184259万元,预算执行中上级专项补助、新增地方政府债券等,调整后支出预算为42274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全年总计360190万元,年终结余111113万元。
(三)社会保险基金收支情况
2022年,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预算31095万元,实际完成31088万元。
2022年,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预算22894万元,实际完成22143万元,本年收支结余8945万元,年末滚存结余79570万元。
(四)“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22年,建安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658万元。当年“三公”经费总支出236.11万元。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建安区财政预算、决算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当年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其财政财务收支活动基本符合财经法规的规定。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年初预算编制不科学不准确,与实际情况差异较大。
2.预算编报细化程度不够,财政部门代编支出预算规模较大。
3.未编制政府采购预算。
4.预算支出进度不均衡。
5.非税收入未及时入国库。
6.非税汇缴结算户待查资金未及时清理。
7.房产租赁收入征管不到位。
8.预算执行进度缓慢,执行率较低。
9.预算支出挂往来。
10.道路救助基金结算拨付不及时。
11.财政暂付款清理压缩不到位。
12.投标保证金长期挂账。
13.财政存量资金有待进一步清理。
14.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账实不符。
15.部分单位房产存在闲置情况。
16.财务手续不规范。
17.会计核算不规范。
18.应扣未扣工程质保金。
四、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机关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年初预算编制不科学不准确,预算编报细化程度不够,财政部门代编支出预算规模较大和未编制政府采购预算问题,要求区财政局采取纠正措施,加强部门预算编制管理,增强预算编制的准确性,控制代编预算规模,提高预算精细化、科学化水平,加强政府采购预算编制的管理,科学合理编制年政府采购预算,做到应编尽编。减少年中追加、调整预算。对未编制政府采购预算问题,要求区财政部门采取纠正措施,科学合理编制年度政府采购预算,做到应编尽编。全面反映政府采购项目、品目、数量、单价、金额,不断提高年初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到位率,减少年中追加、调整预算;对预算支出进度不均衡问题,要求财政部门采取纠正措施,强化预算收入管理,积极协调各征收部门做好各项财政收入的征管入库工作,及时下达用款额度,加快支出预算进度,增强财政支出的均衡性,做到科学均衡支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对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待查资金未及时清理问题,要求区财政部门及时查明待查资金形成原因,压减待查资金规模,确保非税收入及时确认上缴;对房产租赁收入征管不到位问题,责令区财政部门加强非税和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租金征收管理,依法及时足额征收租赁收入,杜绝国有资产损失浪费;对预算执行进度缓慢,执行率较低问题,要求财政部门采取纠正措施,强化预算执行力,加强支出进度执行分析,加大对各部门、单位支出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分类采取措施加快支出进度;对预算支出挂往来问题,要求财政部门采取纠正措施,加强预算支出管理,认真执行相关规定,及时与上级财政核对账目,确保财政支出的真实性、准确性;对道路救助基金结算拨付不及时问题,要求采取纠正措施,合理加强资金调度,加快资金的拨付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对财政暂付款清理压缩不到位问题,要求财政部门采取纠正措施,严格执行国家暂存暂付款项相关法规的规定,采取切实可行措施,抓紧全面清理已经发生的对外借款和土地专户历史遗留问题,确保财政资金安全高效运转;对财政存量资金有待进一步清理问题,责令区财政部门采取纠正措施,建立常态化清理机制,对存量资金进行全面细致清理,及时清理盘活存量资金,确保财政资金安全、高效运行;对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账实不符问题,要求财政部门采取纠正措施,严格按照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分类统计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总量、结构、变动、负债及收益等情况,建立健全动态管理和使用台帐。对部分单位资产权属不清的历史遗留问题要本着尊重历史、实事求是予以妥善处置。切实做到账实相符,帐帐相符,账表相符,确保资产的真实完整安全;对部分单位房产存在闲置情况问题,要求区财政部门采取纠正措施,全面摸清行政事业性闲置资产底数,建立好基本信息台账,明晰产权关系。对房屋、土地、设备等各项闲置资产,严格按程序通过出租、调剂、置换、政府收储、市场化处置等方式进行盘活利用,坚决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堵塞资产管理漏洞,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对财务手续不规范,会计核算不规范,应扣未扣工程质保金问题,要求区财政部门采取纠正措施,认真查找原因,及时建立健全会计管理制度、财务人员岗位责任制度。加强会计业务培训,严格按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开展、强化会计核算工作,促进单位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建安区审计局建议:(一)进一步强化预算编制和预算执行的统筹协调。提高预算编制标准化、科学化、精细化水平。提高预算编制的合理性和可预见性。控制代编预算规模,强化预算刚性约束,明确和细化预算追加审批权限。精细化预算执行管理,加强与有关业务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提前做好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加快预算批复和转移支付下达进度,进一步提高年初预算到位率。
(二)加强专项资金监管,提升资金使用质效。财政部门及各业务主管单位应强化专项资金监管,加快资金拨付流程,尽快投入实际使用,建立健全专项资金跟踪问效制度,确保专项资金发挥应有的效益。
(三)加强预算收支监管,进一步规范预算收支行为。财政部门应依法依规组织收入,及时足额将征收、管理的预算收入缴入国库,优化收入结构,提高收入质量,保证财政收入的真实合法和完整。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严格按照预算安排支出,保证财政支出的真实性、合规性。
(四)持续提高财政资金整合和统筹使用力度。加大存量资金清缴力度,将对外借出资金款项及贷款依法催收,督促履行还款责任,减少损失浪费,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五)进一步加强对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的监督力度。建立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制,把对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的监督作为日常财政管理的重要内容。严格落实国有资产各项审批程序,规范购置、出租、出借、处置资产行为,积极盘活闲置资产,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
五、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目前,以上问题建安区财政局正在整改。具体整改结果由建安区财政局向社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