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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建安区审计局审计结果公告2024年第1号

【信息时间:2024-12-09 15:33   阅读次数:【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许昌市建安区审计局审计结果公告

2024年第1号

2023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建安区审计局自2024年2月27日至6月14日,对建安区财政局2023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

2023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47333万元,其中:税收收入完成127304万元,非税收入完成120029万元,2023年上级补助收入210638 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收入22303万元,从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入99787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799万元,上年结余收入110万元,当年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总计583970万元。

2023年,建安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48206万元,上解上级支出110110万元,一般债务还本支出16623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892万元,补充预算周转金-95万元,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577736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全年总计51049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全年总计415635万元,全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相抵后,年终结余94859万元。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30742.52万元,实际完成33313.72万元。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预算22705.8万元,实际完成26918.19万元。本年收支结余6395.53万元,年末滚存结余85965.57万元。

(四)“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23年,区财政年初安排“三公”经费预算630万元。“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111.33万元。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建安区财政预算、决算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当地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财政财务收支活动基本符合财经法规的规定。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年初预算编制不科学不精准,部分项目支出实际执行与预算存在较大偏差。

2.财政代编支出预算未细化落实到具体单位和项目。

3.临时预算规模大,预算约束性差。

4.财政预算支出不均衡。

5.未编制政府采购预算。

6.非税收入缴库不及时。

7.非税收入待查资金长期滞留银行。

8.应征未征污水处理费收入。

9.污水处理费征管不到位。

10.经营性资产出租收入征管不到位。

11.预算执行率低。

12.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分配下达不及时。

13.库款保障水平总体过低,存在支付风险。

14.未完成财政暂付款压减任务。

15.存量资金未及时清理盘活。

16.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账实不符。

17.新型农村社区资产处置收入滞留乡镇。

18.国有房产存在闲置情况。

19.乡镇站(所)国有资产管理不规范,监管不到位。

20.预算绩效目标不完整。

21.项目评审履职不到位。

四、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机关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年初预算编制不科学不准确,部分项目支出实际执行与预算存在较大偏差以及财政代编支出预算未细化落实到具体单位和项目问题,要求区财政部门采取纠正措施,加强部门预算编制管理,增强预算编制的准确性,控制代编预算规模,提高预算精细化、科学化水平;对临时预算规模大,预算约束性差问题,要求区财政部门采取纠正措施,严格执行预算法规定,建立体系完整、内容全面、运转高效的预算编制机制,从严控制临时预算支出;对财政预算支出不均衡问题,要求区财政部门采取纠正措施,强化预算收入管理,积极协调各征收部门做好各项财政收入的征管入库工作,及时下达用款额度,加快支出预算进度,增强财政支出的均衡性,做到科学均衡支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对未编制政府采购预算问题,要求区财政部门采取纠正措施,加强政府采购预算编制的管理,科学合理编制年政府采购预算,做到应编尽编;对非税收入缴库不及时问题,要求区财政部门采取纠正措施,进一步强化依法严格收入管理意识,严格按规定时限办理非税收入缴库手续,及时足额将当期非税收入缴入国库;对非税收入待查资金长期滞留银行问题,审计指出该问题后,建安区财政局已将超过一年以上的未确认待查资金缴入财政国库;对应征未征污水处理费收入问题,责令区财政部门加强非税收入征收管理,依法监督检查征收单位的征收行为,督促政府非税收人及时足额上缴财政;对污水处理费征管不到位问题,要求区财政部门采取纠正措施,强化非税收入监管。完善和预算单位联动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将非税收入管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采取日常督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的办法,加大对非税收入的稽查力度,坚决杜绝执收过程中出现的不合规行为;对经营性资产出租收入征管不到位问题,审计发现问题后,建安区审计局将涉及区护理学校的问题做为问题线索移送给区纪委监委进一步查处。针对桂村乡政府问题,责令区财政部门加强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租金征收管理,依法及时足额征收租赁收入,杜绝国有资产收益损失浪费;对预算执行率低问题,要求区财政部门采取纠正措施,认真分析问题原因,加强资金调度,加快资金的拨付进度,同时要加强对相关部门预算执行的监督,督促加快资金使用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对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分配下达不及时问题,要求区财政部门采取纠正措施,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严格执行预算法关于预算下达时限的有关规定,提高预算分配效率;对库款保障水平总体过低,存在支付风险问题,要求区财政部门采取纠正措施,认真做好库款资金调度,加强库款余额监控,合理确定资金支出顺序,实时掌握库款余额和库款保障水平,确保库款保障水平不低于合理区间;对未完成财政暂付款压减任务问题,要求区财政部门采取纠正措施,严格预算约束,规范国库管理,切实加强财政暂付性款项的清理,扎实稳步推进暂付性款项消化工作;对存量资金未及时清理盘活问题,责令区财政部门采取纠正措施,建立常态化清理机制,对存量资金进行全面细致清理,及时清理盘活存量资金,确保财政资金安全、高效运行;对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账实不符问题,要求区财政部门采取纠正措施,严格按照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分类统计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总量、结构、变动、负债及收益等情况,建立健全动态管理和使用台帐。对部分单位资产权属不清的历史遗留问题要本着尊重历史、实事求是予以妥善处置。切实做到账实相符,帐帐相符,账表相符,确保资产的真实完整安全;对新型农村社区资产处置收入滞留乡镇问题,审计指出该问题后,陈曹乡人民政府已全额上缴建安区财政局财政专户;对国有房产存在闲置情况问题,要求区财政部门采取纠正措施,全面摸清行政事业性闲置资产底数,建立好基本信息台账,明晰产权关系。对房屋、土地、设备等各项闲置资产,严格按程序通过出租、调剂、置换、政府收储、市场化处置等方式进行盘活利用,坚决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堵塞资产管理漏洞,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对乡镇站(所)国有资产管理不规范,监管不到位问题,要求区财政国资部门和乡镇政府强化对乡镇国有资产出租和承包经营的主体监管责任,提高资产出租和承包经营公开透明度,健全资产出租程序,规范国有资产租赁协议的签订,堵塞资产管理漏洞,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对预算绩效目标不完整问题,要求区财政部门采取纠正措施,加大预算绩效管理相关培训,强化预算绩效管理意识,加强绩效目标和指标设置的科学性、合理性和规范性,提高单位整体绩效管理水平;对项目评审履职不到位问题,要求区财政部门采取纠正措施,严格按照相关法规按图施工,规范投资项目工程变更程序,确保程序合法合规,手续完备齐全。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建安区审计局建议:(一)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准确性,有序加快预算执行进度,促进财政资金发挥实效。控制代编预算规模,强化预算刚性约束,明确和细化预算追加审批权限。精细化预算执行管理,加快预算批复和转移支付下达进度,进一步提高年初预算到位率。

(二)加强库款调度,防范支付风险,进一步提高库款保障水平和资金效益。依法依规组织收入,及时足额将征收、管理的预算收入缴入国库。

(三)持续提高财政资金整合和统筹使用力度,加大存量资金清缴力度,明确清理消化财政暂付款目标任务,努力压减财政暂付款规模,依法催收对外借出资金款项,督促履行还款责任,减少损失浪费,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进一步加强对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的监督力度。建立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制,把对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的监督作为日常财政管理的重要内容。严格落实国有资产各项审批程序,规范购置、出租、出借、处置资产行为,积极盘活闲置资产,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

五、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目前,以上问题建安区财政局正在整改。具体整改结果由建安区财政局向社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