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建安区审计局审计结果公告
2024年第6号
许昌市建安区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专项审计调查审计结果
建安区审计局自2024年4月28日至7月31日,对建安区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被调查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收支情况
2022年度建安区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收入5586.39万元;同期支出5523.29万元。2023年度许昌市建安区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收入5578.6万元;同期支出5489.67万元。
(二)困难群众保障人数
截至2023年12月底,建安区实有城乡低保对象8504人。实有城乡特困人员3169人。2022年1月至2023年12月底,建安区共实施困难群众临时救助722户。救助流浪乞讨人员85人次。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建安区民政局能够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抓好城乡低保等社会救助政策的落实。建安区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工作主要依托许昌市相关文件执行。为做好临时救助、敬老院公建民营等相关工作,出台了《建安区临时救助办法》、《建安区农村敬老院公建民营考核工作的实施办法》等相关制度。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未及时足额拨付医疗救助金
(二)财政存量资金未及时清理
(三)未使用正规发票入账
(四)2家中心敬老院未落实食品安全要求
(五)部分集中供养机构提供基本生活条件不到位
(六)已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残疾人未享受残疾人生活补贴
(七)财政补助资金未进行专账核算
(八)2家中心敬老院护理记录管理不规范。
(九)4家中心敬老院工作人员变动未进行报备
四、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机关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加强对公建民营敬老院和进驻养老企业的监管力度。针对审计发现问题,建安区审计局建议:加强对公建民营敬老院和进驻养老企业的监管力度。区民政局要进一步完善机制,加强政策指导和监管,乡镇(街道)要加强对敬老院的监督管理,督促其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提高综合服务能力,确保敬老院各项资金支出规范。建立健全部门协同机制,做好各项保障制度的衔接工作。区民政局要强化与乡村振兴、医保、残联等部门的沟通联动,加大对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众的动态监测力度。及时精准确定救助对象,确保应救尽救,应享尽享。区民政局、残联要做好补贴政策的宣传讲解,推动与相关部门建立常态化数据共享机制,定期开展补贴数据比对与动态复核工作,确保残疾人落实相应待遇。加强城乡低保档案管理,落实好定期核查制度。区民政局应制定低保档案管理办法,明确低保档案管理的原则和要求、低保档案管理的内容与工作目标,为加强低保档案管理的有序开展提供依据。区民政部门应加强对低保待遇审核确认工作的监督检查,完善相关的监督检查制度。乡镇(街道)应全面履行低保待遇审核确认主体责任,统筹安排对低保家庭的经济状况定期核查,并根据核查情况及时办理低保金增发、减少、停发手续。
五、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目前,以上问题建安区民政局已完成整改。具体整改结果由建安区民政局向社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