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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安政采公字〔2018〕18号许昌市建安区文化广播影视局购买广播电视转播车采访用车及相关设备公开招标公告

【信息时间:2018-05-16 10:08   阅读次数:【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建安政采公字〔201818

许昌市建安区文化广播影视局

购买广播电视转播车采访用车及相关设备

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编号:建安政采公字〔201818

(二)项目名称:购买广播电视转播车采访用车及相关设备

(三)采购单位:许昌市建安区文化广播影视局

(四)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五)项目预算:1800649.00元(财政拨款)

(六)最高限价:1800649.00

(七)供货期:30日历天

二、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三、合格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广播电视设备;

(三)在经营活动中没有不良行为记录(以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为准。);

(四)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投标单位需提供网站查询截图);

(五)投标人须承诺本项目中所有定制设备及所投产品均和现有设备无缝对接;

(六)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七)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人报名须知

(一)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1、持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系统用户注册”入口http://221.14.6.70:8088/ggzy/eps/public/RegistAllJcxx.html)进行免费注册登记(详见“常见问题解答-诚信库网上注册相关资料下载”);

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投标人/供应商登录”入口(http://221.14.6.70:8088/ggzy/)自行下载招标文件(详见“常见问题解答-交易系统操作手册”)。

(二)招标文件售价300/套,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采购文件费用,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一)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8659:30,逾期提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二)地点:建安区新元大道兴业大厦44165室。

(三)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投标人须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

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file格式)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成功上传。

2、纸质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和备份文件1份(使用电子介质存储)在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前递交至本项目开标地点。

六、发布公告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许昌市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上同时发布。

七、公告期限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八、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许昌市建安区文化广播影视局

项目负责人:柴女士

电话:0374-5161658

地址:许昌市建安区

代理机构: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郭女士  徐先生

电话:18638009663  13017677372

地址:郑州市中原区冉屯路9号中机工程办公楼B9

 

许昌市建安区文化广播影视局

20180514

温馨提示: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请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并注意以下事项。

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编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开、评标现场不接受投标人递交的备份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以外的其他资料。

2.电子文件下载、制作、提交期间和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环节,投标人须使用CA数字证书(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3.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3.1 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221.14.6.70:8088/ggzy/)下载“许昌投标文件制作系统SEARUN V1.0”,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参考《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组件下载——交易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供应商)。

3.2 投标人须将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荣誉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制作到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

3.3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应分别下载所投标段的招标文件,按标段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和法人电子印章。

一个标段对应生成一个文件夹(xxxx项目xx标段), 其中包含2个文件和1个文件夹。后缀名为“.file”的文件用于电子投标使用,后缀名为“.PDF”的文件用于打印纸质投标文件,名称为“备份”的文件夹使用电子介质存储,供开标现场备用。

4.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

4.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221.14.6.70:8088/ggzy/)。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并预留技术处理和上传数据所需时间。

4.2 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标段分别提交。

4.3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成功提交后,投标人应打印“投标文件提交回执单”供开标现场备查。

5.评标依据

5.1采用全流程电子化交易评标时,评标委员会以电子投标文件为依据评标。

5.2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如因系统异常情况无法完成,将以人工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以纸质投标文件为依据评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