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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建安区财政局关于建安区部分新增债券资金用途调整情况的公告

【信息时间:2025-09-15 15:10   阅读次数:【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根据《地方政府债券信息公开办法(试行)》(财预〔2018〕209号)、《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用途调整操作指引的通知》(财预〔2021〕110号)等有关规定,经河南省人民政府同意,省财政厅已将河南省部分新增债券资金用途进行调整并公示,现许昌市建安区调整项目信息汇总如下(详见附表)。特此公告。

 

附表:

1、政府债券资金用途调整情况表.xlsx

2、建安区发制品产业园基础设施项目财务评价报告.pdf

  建安区发制品产业园基础设施项目法律意见书.pdf

  建安区发制品产业园基础设施项目实施方案.pdf

 

 

2025年9月15日